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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10年第12号) 游泳池卫生安全消费警示
来源:包河区卫生局 更新:2013/7/1 字体:
去游泳场嬉水畅游,是许多市民夏季消暑娱乐的首选,包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提醒广大市民,夏季游泳谨防发生传染性结膜炎,即俗称的“红眼病”。
“红眼病”主要临床表现为眼睛红肿、异物感、疼痛不适等,严重者可导致视力下降。为有效预防“红眼病”,游泳场所一定要根据有关法规制定预防“红眼病”的应急预案,建立预防小组,做到组织、人员、任务、措施四落实;剪票人员要提高责任意识,防止“红眼病”患者进入游泳场所;游泳场必须配备“游离性余氯”、“PH”、“浑浊度”检测仪或试剂,做到每2小时对池水检测一次,以确保水的卫生质量;加强更衣室卫生管理,每日对物体表面进行消毒。
而对于游泳者,卫生监督部门也提醒,“红眼病”时最好不要去游泳,要立即开展有效治疗。游泳时要戴防护镜,游泳前后可点用氯霉素眼液等消炎眼液,千万不要用手揉眼或用不干净的毛巾擦眼。
为预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介水传染病的发生,保证广大泳客的身体健康,包河区卫生监督部门将结合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管理工作对辖区游泳场馆进行全面覆盖检查。
包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举报投诉电话:3423694;13739253120(24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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