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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合肥市包河区公开招聘卫生协理员简章
来源:包河区卫生局 更新:2013/7/1 字体:
 
合肥市包河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街镇卫生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卫生综合知识考试(笔试)和业务能力考核(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二、 招聘岗位和名额
共招聘街道、乡镇卫生协理员7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2、身心健康,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国家承认的医疗卫生类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填表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时间:2011年8月12日~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包河区政府办公大楼南一楼大厅(市内乘14、902路公交车到包河区政府站下)。
2、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人员均须填写《2011年合肥市包河区招聘街镇卫生协理员报名表》,同时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照3张。
(3)报考人员于8月19日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到区政府南楼0540包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科或医政科领取《笔试准考证》。
(4)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由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及其他按要求需要提供的证件,被委托人需携带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5)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将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办法。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1)笔试科目及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内容包括公共卫生类法律法规、卫生学、公共卫生学科及应用等。
(2)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结束,根据笔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1:2按实际参加笔试考试考生人数),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2)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入围人员根据网上发布的面试公告,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前往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若出现面试人员自愿放弃或其他因素,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3)面试
面试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现场宣布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有效数字),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所空名额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三)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报考人员的合成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按百分比合成后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公布。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体检和政审对象。
(四)体检和政审
初选人员的体检、政审工作由区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
1、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执行。
2、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造成职位空缺,在面试人选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面试成绩再次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7天。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报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取消录聘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五)聘用手续、待遇
1、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聘用对象,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合同期满,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可继续聘用。
3、聘用人员的年收入约为18000元 (含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五、其它
1、笔试费45元/科、面试费80元
2、咨询电话:0551-3357812(包河区卫生局)
3、查询网站:包河区卫生局网(wsj.baohe。gov。cn)
  
  
 合肥市包河区卫生局
   二0一一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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