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以持续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并确保201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进一步落实,根据《关于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包河区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卫生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检查形式:
2012年度9月上中旬。各单位首先开展全面自查自纠,按周及时上报自查情况及隐患处理报送表,区卫生局将以检查、突击检查、夜查等方式对全区医疗卫生单位组织督查。
二、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工作;
2、设备、设施安全工作:压力容器、配电室和水、电、气等设备的使用和保养情况;
3、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的保管使用情况;
4、重要部位和重要环节的监管情况,如毒麻药品管理、放射源管理、消毒隔离等;
5、防盗窃、防破坏等安全防范措施上存在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6、医疗安全:严格执行各项医疗规章制度。
7、交通、车辆安全:检查各单位车辆保养与维修情况,确保全年无重大违章与各类事故发生。
8、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三、检查的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认真部署,责任到岗,责任到人。积极开展自查,按月做好自查台账等记录,对发现的隐患或问题,要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提出整改方案和措施。安全生产大检查信息指定专人负责,每周二上报区卫生局。联系人:汪瑞,电话:3357410,电子邮箱:
362703052@qq。com。
特此通知
二0一二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