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疾控、区保健所、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根据《芜湖市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实施意见》(卫防〔2009〕115号)、鸠江区《关于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通知》(鸠卫〔2009〕167号)要求,区卫生局制定了《鸠江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考核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在市卫生局没有下发新的考核标准前将以此标准进行每季度的考核。区疾控、区保健所根据《鸠江区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实施意见任务分解表》所分解的相应工作内容进行日常督导和季度考核,每季度对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一次考核。
附:《鸠江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考核标准(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