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创建及单位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力度,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市容整治年活动的工作要求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布置,结合我区医疗卫生单位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文明、卫生、整洁的就医环境为目标,广泛发动、人
人参与,通过市容整治年活动的开展,进一步促进单位内外环境明显改观,广大职工文明程度、文明素养显著提高,为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1.患者候诊、医疗等服务场所环境卫生整洁。
2.医护人员服务态度、文明用语规范,导医热情周到。
3.单位内卫生设施齐全、完好,公共场所保洁及时,生活垃圾做到袋装化,日产日清、无积存。
4.医疗垃圾按相关规定暂存处理。
5.单位院内道路硬化,绿化无缺棵断枝,绿化带内无积存垃圾。
6.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有专、兼职人员引导,无乱停乱放。
7.临街房屋无乱批乱挂现象,单位内无流动摊贩,固定商业网点布局合理,无占道经营,摊位无外溢。
8.单位内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实施封闭、围挡,并适度美化。
9.教育全体职工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管好家养宠物。
10.单位内高层建筑楼顶亮化符合辖区统一要求。
11.颁发卫生许可证应符合城市建设规划布局及相关要求。
12.积极参加政府相关部门的市容整治年活动。
三、落实措施
1.成立组织,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根据市容整治年活动工作要求,迅速成立相关组织,制定本单位市容整治年活动工作目标,针对整治内容,分解任务,明确整改时限、标准。各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切实加强对市容整治年活动的领导。
2.广泛宣传发动。迅速召开市容整治年活动动员会,对全体职工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简报、电子屏幕、网站、宣传栏等方式,宣传市容整治活动的意义、主要内容,积极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使广大职工自觉支持和积极参与到市容整治年活动中来。
3.强化督查,严格奖惩。各单位要结合医疗卫生工作特点,创新工作方式,找准工作切入点。加大督查力度,特别是对各科室的督促检查,定期在单位内通报督查情况,弘扬先进,鞭挞落后。区卫生局成立督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不按整治工作要求开展活动或整治任务未完成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或追究相关责任。各单位市容整治年活动成效将作为2009年度精神文明建设考核指标,一票否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