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鸠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鸠政〔2010〕298号),区基层医改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区范围内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在编在岗人员中,公开选聘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鸠江区四褐山、清水、湾里、官陡、裕溪口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各1名(共5名)。
二、资格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策及业务水平,拥护基层医药卫生体 制综合改革,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2、具有胜任职位需要的管理、组织、协调能力,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一定的工作经验;
3、爱岗敬业,团结同志,公道正派,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4、工作能力强,办事效率高;
5、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且现在编在岗人员;
2、工作满五年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以上;
3、年龄:男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55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0年1月1日后出生)。
三、选聘程序
公开选聘工作由区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医改办)统一组织实施,通过民主推荐、组织推荐、个人自荐,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组织考察、研究决定、公示、任用等程序进行。
1、推荐及资格审查
个人自荐报名时间:2010年9月1日至2日。
报名地点:区医改办(区卫生局)。
组织推荐时间:2010年9月1日至2日。
民主推荐时间:2010年9月3日。
报名时须提供:⑴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⑵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⑶本人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
照片3张;⑷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报名者在《报名登记表》中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资格条件和所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竞聘资格。区医改办负责报名登记及资格初审等工作。
2、面试。区医改办组织符合条件的竞聘对象通过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评审,按所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初步人选,报区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3、考察和公示
区医改办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同时作进一步的资格审查。根据综合评价情况,提出拟任用人选的意见报区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任用人员名单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鸠江区政府网站》公示。
4、任用和管理
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由区卫生局聘任,聘期三年,其中试用期一年。
公开选聘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实行任期年度目标责任管理,由区卫生局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签订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实施日常管理与考核。
四、监督检查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区监察局全程监督,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在公开竞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监督举报电话:0553-5864837
未尽事宜,由区医改办负责解释。
五、其他事项
《鸠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鸠政〔2010〕298号)及《鸠江区公开选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实施方案》、《报名登记表》已在鸠江区卫生局网站发布,
网站地址:http://bm.jjq。gov。cn/wsj/index.asp“卫生工作公告”栏。
区医改办(区卫生局)电话:5864846、5868005
鸠江区医改办
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