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1年专业技术
资格证书和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医疗机构,局直各单位:
2011年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已办理完毕,请各单位带好合格人员名单于4月10日前到卫生局组织人事科领取。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