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部《关于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和省卫生厅《关于推行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要求,2010年马鞍山市卫生局对全市游泳场所实行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管理,现将全市经营性游泳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公示如下: A级单位: 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游泳池 马鞍山市南湖宾馆 B级单位: 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游泳馆 马鞍山市体育局游泳馆 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南山矿业公司游泳池 马鞍山市工人文化宫 马鞍山市碧海蓝天游泳浴广场 雨东游泳池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日 (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