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卫医〔2009〕102号
重庆市卫生局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停止
电刺激(或电休克)治疗“网瘾”
技术临床应用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停止电刺激(或电休克)治疗“网瘾”技术临床应用的通知》(卫办医〔2009〕628号)转发你们,请遵照卫生部要求立即通知到辖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含三医大各附院、驻渝部队医院、市级医院、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停止电刺激或(电休克)治疗“网瘾”技术临床应用。请接通知后收集各医院使用该项技术的情况,汇总后于7月27日上午12点前上报市卫生局医政处,以便汇总上报。
(联系人:刘晓红、邓茜;联系电话:023—67706877,67706610;传真:023—67706026)
二○○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