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市级各医院,三医大各附院、驻渝部队医院,大型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卫生部2010年全国护理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总结我市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中的经验和成效,进一步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满意的护理服务,经研究,拟于近期召开重庆市“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阶段总结暨经验交流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0年12月7日,上午8:30开始,会期一天。
二、地点: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学术报告厅。
三、参加人员: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分管局长、医政科长(或分管干部);市级各医院,三医大各附院、驻渝部队医院,大型企事业单位医院,各区县人民医院(不含中医院、妇幼保健院)院长(或分管院长)、护理部主任。
四、主要内容:
(一)总结和交流部分医院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试点工作中的经验和成效。
(二)讨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难点及工作建议。
(三)参观重医附一院试点病房。
五、注意事项
(一)远郊区县参会代表请于12月6日下午3:00开始在重宾之星(原园林宾馆)报到,地址:马家堡,重庆后工学院对面。
(二)请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市级各医院,三医大各附院、驻渝部队医院,大型企事业单位医院认真总结开展优质护理服务试点工作中的经验、进展和成效,形成文字材料于11月30日前报市卫生局医政处。
联系人:李玲娜 彭 梅
电 话:67706610
传 真:67706026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