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卫医〔2011〕222号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北部新区社会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2011年重庆市征兵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征兵体检工作的管理,结合历年来征兵体检工作中出现的情况,严格规范今冬征兵体检各项工作规程,保质保量完成2011年冬季征兵体检工作任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征兵体检工作的领导
征兵体检工作是党和政府交给卫生部门的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卫生行政部门和体检医院要从讲政治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征兵体检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征兵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层层落实工作责任,以确保新兵质量为核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征兵体检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体检、谁结论,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把体检工作责任落到实处。要把征兵体检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局长、院长亲自抓,分管局长和分管院长在局长和院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征兵体检工作。
二、严密组织,扎实开展征兵体检培训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和体检医院要重视征兵体检队伍建设,高标准组建2011年征兵体检队伍。要抽调政治思想过硬、业务水平较高、有体检经验、工作责任心强、未发生过体检责任退兵的医务人员参加年的征兵体检工作。要认真学习贯彻征兵巜体检标准》、巜体检办法》及征兵体检相关文件和市征兵办公室下发的巜征兵体检工作规范》。深入扎实开展征兵体检培训工作,做到深入理解、统一认识,学用结合。
三、认真总结经验教训 把好体检质量关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要加强对今冬征兵体检工作的管理,在去年征兵体检工作中有退兵的区县,要认真吸取体检退兵教训,查找退兵原因。是技术上的原因要提高和调整体检队伍技术力量;是仪器设备问题,要求体检医院更换仪器设备;是体检人员责任心问题,要坚决取消其体检人员资格并给予相应处理,把好征兵体检各个环节关,把责任落实到人,做到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奖惩、落实责任追究,切实保证体检质量,力争不因体检原因退兵。在征兵体检工作中,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确保今年新兵体检质量。
四、加强征兵体检督查工作
市征办体检组负责全市征兵体检工作的督查和工作指导。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要加对征兵体检工作的监管。体检期间要组织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和医学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重点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如遇政策上和技术上问题,请及时请示市征兵办公室。
五、严格遵守征兵纪律,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各县区(自治县)卫生局、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廉洁自律教育,增强政策和法纪观念,筑牢思想防线;要健全监督机制,实行全程监督,切实抓好各重点环节的公示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要坚决纠正“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以及利用职务之便滥用职权、行贿受贿的行为,一经查实,从重处理,决不能姑息迁就;要严格遵守征兵各项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市征兵办公室下发的体检工作规范、退兵责任追究制度,杜绝弄虚作假等违纪事件发生。
征兵体检工作结束后,请各区县(自治县)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将征兵体检工作总结报市卫生局。
(市卫生局医政处联系人:饶霞 电话:67706612 电子邮箱:67706026@163。com)
二○一一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