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卫医〔2013〕50号
各相关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市血液中心:
现将《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全面推进血站核酸检测工作实施方案(2013-2015年)的通知》(卫计生发〔2013〕2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按照该实施方案,我市血站核酸检测覆盖率2013年要达到30%以上,2014年要达到50%以上,2015年要达到60%以上。市血液中心和万州中心血站作为我市首批血站核酸检测试点单位,要按照国家相关工作要求和技术规范,积极推进血液核酸检测工作。我市其他各中心血站要做好人员培训、项目规划、质量体系建设等血液核酸检测的前期准备工作,并向当地政府做好汇报,积极争取支持,适时推进该项工作,确保我市目标任务如期顺利完成。
重庆市卫生局
2013年5月2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