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卫秘〔2011〕106号
局直各单位:
当前正值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攻坚阶段,为进一步巩固卫生系统“创城”工作成果,坚决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及卫生系统职工生命财产和国家财产安全,市卫生局决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法及主要内容
(一)检查方法
本次检查采取单位自查、市卫生局抽查的方式进行。
(二)、检查主要内容
1、各单位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以往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2、消防安全情况。主要查候诊大厅、病房、宿舍、食堂等人群密集场所及建筑工地的用电安全、消防通道畅通情况、消防器材配备和管理情况;紧急疏散、应急救援等有关预案和演练情况。
3、特种设备管理情况。锅炉、电梯、压力消毒锅、氧气瓶等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特种设备各项安全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公务用车安全情况。单位用车、车辆检修记录,车辆保险购买情况、司机安全学习、培训记录。
5、食品卫生情况。重点检查各种食品卫生安全制度的制订完善和执行情况,防止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6、剧毒、麻醉、化学药品、煤气、易燃、易爆品、放射源、重要仪器设备)使用和存放符合安全生产标准,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有定期检查记录。
7、检查医疗卫生单位的医疗应急保障措施。查看有关应急医疗救援工作方案、工作记录,检查急救药械配备和管理情况。
二、检查时间
2011年3月29日―31日,各单位自查,并形成书面材料于4月6前报市卫生局应急办。市卫生局于4月上旬进行抽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各单位领导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做到层层发动、层层布置落实。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切实做好事故防范工作。
(二)坚持查改结合,及时消除隐患。各单位要针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不能一步整改到位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指派专人盯守,确保安全生产。
(三)强化责任落实,做好检查总结。参加检查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严防走过场、草率应付,力戒形式主义,务求实效。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问题,要认真做好记录登记,如实反映存在问题,及时总结上报。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