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卫秘(2011)269号
三区卫生局、市妇幼保健院:
根据《财政部、卫生部关于下达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通知》(财社[2010]44号)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中西部地区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卫办农卫发[2010]112号)文件要求,市卫生局决定近期开展乡镇卫生院超声、心内科人员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
通过对全市13个乡镇卫生院超声、心内科人员开展B超、心内科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学习,增强他们的专业技术水平及诊疗技术能力,提高乡镇卫生院服务水平。
二、项目实施范围
全市13个乡镇卫生院各确定1名B超医生1名心内科医生作为免费培训对象(杜集区12人,相山区4人,烈山区10人)。各区卫生局要按照《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培训情况登记表》(见附件)格式要求,将参训人员相关信息资料录入数据库,于2011年7月28日前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电子邮箱HBKSZX123@163。com)两种方式上报市卫生局培训考试中心备案。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地点设在淮北市妇幼保健院,时间为5.5天,8月1日报到,报到地点在保健院医务处(联系电话3116805)。8月6日培训结束,培训结束后,学员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授于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四、培训经费
本次学员的培训费用由《2010年中西部地区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管理方案》经费补助,学员不再另交培训费用。交通费、住宿费自理。
五、具体要求
三区卫生局要合理安排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各培训单位要认真做好培训工作,精心组织,确保培训质量和任务完成。
二0一一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