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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精神科副高条件
来源:重庆市政府公开信箱 更新:2013/7/1 字体:
邮件字号: 渝卫生信箱[2013]219
发布单位:
市卫生局
来信内容:
报考精神科副高条件
老师您好!
我毕业后一直在内科工作,职称是大内科主治医师,现医院因发展需要将我调至精神科工作,我想请问一下如果到精神科工作,可以报考精神科高级职称吗?如果可以,需要什么条件?
谢谢!
办理单位: 市卫生局
办理结果: 已电话回复来信人,临床类别下二级学科可互跨专业申报职称,具体条件按照渝职改办[2009]154号、渝职改办[2010]208号执行。
发布时间:
2013-03-21 13:4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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