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字号: | 渝卫生信箱[2013]777 |
---|---|
发布单位: | 市卫生局 |
来信内容: | 执业助理医师可以开诊所吗 我有中医执业助理医师,想咨询一下,中医执业助理医师可以在乡镇开中医诊所吗? 开中医理疗可以吗? 望回复 为盼! |
办理单位: | 市卫生局 |
办理结果: | 来信人: 你好,你的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规定,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从事相关专业五年以上的,可以向当地的医疗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置医疗机构。 此复。 2013年5月29日 |
发布时间: | 2013-05-29 16:12: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