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字号: | 渝卫生信箱[2011]13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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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市卫生局 |
来信内容: | 医师定期理论考试 2011年的医师定期理论考试马上要开始了,我于2010考取了职业医师资格,2011年拿到了职业医师资格证。之前我在重庆市某郊县医院工作,现在跨省换工作到四川。请问我还需要回原单位参加医师定期理论考试吗?(据说不考的话会吊销职业医师资格)我能否在新单位参加四川省的相关考试? |
办理单位: | 市卫生局 |
办理结果: | 张鑫: 您好! 收悉您所询问的执业医师定期理论考试的相关问题。 关于此问题,您按照您的执业医师注册地点的相关规定即可。 感谢您对卫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重庆市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
发布时间: | 2011-11-18 16:5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