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字号: | 渝卫生信箱[2011]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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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市卫生局 |
来信内容: | 2009年出生宝宝,上户口后遗失出生证明,现寻求补办方法 2009年出生宝宝,上户口后遗失出生证明,现寻求补办方法 |
办理单位: | 市卫生局 |
办理结果: | 鲍伟您好,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定,现对你所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1996年后出生孩子《出生医学证明》遗失,是可以补办的,其所需的材料及流程为:在当地(重庆市级)主流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凭此遗失声明和孩子父母的书面申请到原签发机构开据签发记录,并将以上所有材料提交原签发机构所在区县补发机构进行补发。 为确保您补证顺利,请先向接产医院所在地卫生局电话咨询当地的补办机构及补办流程。 |
发布时间: | 2011-08-30 16:01: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