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字号: | 渝卫生信箱[2011]918 |
---|---|
发布单位: | 市卫生局 |
来信内容: | 请问报考主治医师及专业? 你好!我是一名医生,大专文凭,于2006年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依法注册,注册的是内科。 我想请问,我今年能否报考主治医师,专业方面我是否能报考精神科?(好象精神科属于内科) 另问下我执业证上的执业范围能变为精神科吗?如不能,需要什么条件?? 非常感谢!! |
办理单位: | 市卫生局 |
办理结果: | 王朋: 您好!来信咨询报考主治医师及专业的有关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卫人发〔2000〕462号规定,取得医学大专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6年,可报考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二、内科与精神卫生属于不同的执业范围,若要申请将执业范围变更为精神卫生,须取得精神卫生专业高一层次的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证书或在三级甲等医院精神卫生专业系统培训满两年。 三、临床医学下的二级学科跨专业报考,提供相关学历证明,并由单位出具从事现岗位工作年限证明,满2年者可跨专业报考,符合晋升上一级别任职资格条件的,可直接报考现岗位专业。 此复。 |
发布时间: | 2011-10-14 14:3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