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字号: | 渝卫生信箱[2011]1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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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市卫生局 |
来信内容: | 医生误诊我的病,耽误我最佳治疗时期···后续 你好工作人员,我最开始在高新区人民医院看的病,时间是今年8月9号下午,挂的是五官科,医生好像是吴洁(女),诊断结果看不清楚(因为是医生写的处方签),我吃完了药后病情没有多大好转。于是我又在8月15日到新桥医院看我的病(我在新桥医院的ID号:03732636),挂的是耳鼻喉科,医生是何翠琴(女),诊断结果急性中耳炎。我把药吃完后病情也没多大好转,并且有几次吃完药后,马上就会呕吐。于是我又在9月11日又到新桥医院去看病,挂的是中医科,医生是···(写的处方签看不清楚名字)(男),我把药吃完后病情也没有多大好转。我又在9月25日去新桥医院看我的病了,挂的是耳鼻喉科,医生是谭旭民(男),医生更具分析报告单,诊断结果为感音神经性耳聋。他说以前的医生给我诊断错误了,所以看不好。现在距发病的时间也有怎么久了,不一定能治好,只能试一试。更具我的情况看,这应该算是一起医疗事故吧?因为医生的一时疏忽造成我心灵永远的创伤,也有可能造成我身体的永远创伤,我现在很气愤,但是我的理智告诉我要克制冷静,不要做出过激的事情。我是一名高中生,还没有步入社会,就看到了现实社会的残酷无情?如果我的耳朵以后听不到了,对我的前途会有多么大的影响呀,会让我失去好多机会呀。我也知道如果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时,就因该拿出法律的武器来保卫自己的相关部门,会更具相关法律法规,给我一个说法,让我知道社会还是多么美好的!我恳求市卫生局让相关医院全额退回我的医疗费用,并且赔偿我的损失,还免费治疗好我的病。 我在此谢谢市卫生局的工作人员全心全意的为人民服务。 |
办理单位: | 市卫生局 |
办理结果: | 秦龙: 您好! 收悉您所询问的相关问题。 您所反映的新桥医院为部队管辖的单位,我局作为地方行政机构对其没有管辖权,建议您将您遇到的问题反映至其上级主管单位第三军医大学。 感谢您对卫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
发布时间: | 2012-03-23 13:27:49 |
监评信息: | 【评定等次】中【监评员编号】1011【评定时间】2012-03-26 16:51: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