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字号: | 渝卫生信箱[2011]8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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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市卫生局 |
来信内容: | 有关军队转业干部医疗保健待遇的政策问题 尊敬的领导:您好!请问一个有关军队转业干部医疗保健待遇的政策问题。在军队享受副师级医疗待遇的技术6级和技术7级高职的专业技术军官,转业后在地方享受什么样的医疗保健待遇?有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请告知。谢谢! |
办理单位: | 市卫生局 |
办理结果: | 刘庆新先生: 您好! 你发来“有关军队转业干部医疗保健待遇的政策问题”信件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卫生部、中央保健办关于厅局级领导干部体检相关文件和重庆市保健办《关于重新办理干部优诊医疗证的通知》(渝保健办【2000】9号)精神,我市市级机关厅局级领导干部(包括在职、退休和离休)享有每年一次的免费体检。另外,全市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包括在职、退休和离休)、县处级退休干部和50岁以上正处级在职干部、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正高职称专家、1988年底以前获得副高级职称的专家和被市以上政府或部门授予“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可以办理干部优诊医疗证,详情请来电咨询。 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况,普通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请咨询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有疑问可与我局干保处联系,联系人:徐兵,电话:67706836) |
发布时间: | 2011-08-30 15:53: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