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字号: | 渝卫生信箱[2011]8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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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市卫生局 |
来信内容: | 中西医结合执业 老师你好,我本科为中西医结合,已取得中西医结合执业资格证,现临床硕士毕业,请问可以将执业变更为临床专业吗? 中西医结合专业的执业范围有哪些?在西医综合医院内科执业,使用中西医结合资格证属非法职业嘛? |
办理单位: | 市卫生局 |
办理结果: | 肖中: 您好! 收悉您所反映的有中西医结合的相关问题。 根据您的问题回答如下: 中西医结合属中医类别,按照《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跨类别变更专业,必须取得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因此你是临床硕士毕业,必须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取得临床类别医师资格证后方可注册临床专业。 中西医结合专业的执业范围为中西医结合,只要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在西医综合医院内科执业是允许的。 感谢您对卫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重庆市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七日 |
发布时间: | 2011-09-07 15:27: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