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字号: | 渝卫生信箱[2012]6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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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市卫生局 |
来信内容: | 请教医生职称评审问题 卫生局领导你好! 我是今来北京军队自主择业医生,户口和档案落在北京市,因家乡在重庆,应聘了重庆一家企业医院当编外医生,希望在重庆申报副主任医师。请问:外地户口和档案,编外人员能否申报评审。 |
办理单位: | 市卫生局 |
办理结果: | 来信人: 您好!来信咨询编外人员能否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的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实行“五个打破”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的意见》(渝人发{2001}126号)精神,我市职称评审打破所有制、地域、身份、岗位、资历学历职务档次等限制:对户口、人事关系不在我市的外地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户籍、档案、指标的限制,按规定程序确认其原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任职务。凡来渝工作一年以上,符合我市职称申报晋升条件,并在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作出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晋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符合我市破格推荐申报条件者,可以破格申报晋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此复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
发布时间: | 2012-05-24 17:11: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