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字号: | 渝卫生信箱[2011]1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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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市卫生局 |
来信内容: | 重庆公立医院改革能否借鉴广东经验 重庆公立医院改革能否借鉴广东经验 本人是今年考上医科大学的一名考生家长,眼下有件事非常纠结,当初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孩子报考了医大,现在开始为孩子是去读,还是复读明年重考犹豫不决。如果选择去读,就意味着孩子将来只能当医生,而且是基层医院的医生。而医院现在成了很多人最不看好的职业:一是对医生的要求高,拿到学历还要经常参加考试,这是其他职业没有的;二是苦,经常加班,没有正常节假日;三是待遇低,医院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尽管压力大,医生还要自己挣部分钱来发工资;四是医改后,药品实行零利润,本来效益就差的基层医院处境将更加艰难。 近日,笔者在网上看到广东省全面加快公立医院改革步伐(据8月27日新华网),提出广东的公立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在9月底前建立起公益性的管理机制,为群众提供安全、便利、廉价的医疗卫生服务。针对目前政府投入不足、基层医院“创收”牟利的问题,广东已明确将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核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体现政府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责任,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乡镇卫生院,在每3万—10万城市居民或街道所辖范围内办好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知重庆是否借鉴广东这一经验。 笔者认为,公立医院改革主要目的是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而“看病难、看病贵”的主要原因是医疗资源分配不均,基层医院投入少、效益差、留不住人,老百姓看病都往大医院跑。通过把基层医疗机构核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政府全额拨款),形成大医院效益好,医生收入高,基层医院重点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院效益虽然相对要差,但医生收入稳定,同样留得住好的医生,甚至有可能大医院的医生都愿到基层医院来,这样,老百姓看病就不会都往大医院跑了。可以说,将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核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有效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有效措施。 另据笔者了解,农民之所以不到基层医院尤其是乡镇卫生院看病,主要是担心他们花了钱看不好病。事实上,现在乡镇卫生院90%的医生是过去靠“自学成才”的,最多也就是上过卫校或到医大培训一段时间,没有人愿把生命交给这样一些人来做赌。 近年来,国家也给基层卫生院分来一些大学生,但因为效益差,工资不稳定,工作一二年就通过关系或招考,调到收入相对稳定的单位去了。现在很多学生宁愿当教师,不愿当医生。当医生苦收入不稳定,当教师节假日多收入也高。重庆“最美乡村教师”曹瑾当初也曾考取医科大学,最后还是选择复读,当上了一名教师,除了理想还应有其他原因吧。 其实,学校和医院都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一个教书育人,一个救死扶伤。论收费,学校的择校费、赞助费等很多收费项目加起来比医院收入还高,老师个人也在收补课费。可为什么学校就是全额事业单位,医院就是差额了呢?谁愿当教师谁愿当医生这不是明摆着的事吗?因此,这次公立医院改革,广东明确将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核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科学的、正确的、及时的,不知重庆是否这样做? |
办理单位: | 市卫生局 |
办理结果: | 小兰:您好! 来信收悉。您在信中提到,医务人员工作辛苦,待遇低,要求高,压力大,基层医疗机构发展面临诸多困难,希望我们借鉴广东基层医疗机构改革经验,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所提建议很好。现提出如下回复意见,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别再为您的孩子是否上医学院校而纠结。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市历来重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特别是2009年实施医改以来,我们与广东一样,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明确了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性质 今年3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出台,我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全面展开。《意见》中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等。此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所以,在《意见》中对组织实施提出了“稳步实施。坚持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的工作方针,注意把握节奏,加强统筹协调,做到条块结合、上下结合,条件成熟的可率先改革,暂不具备条件的允许过渡,不搞‘一刀切'。要继续深化改革试点,不断总结试点经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的工作要求。我市结合实际情况,先后出台了《重庆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实施办法》和《重庆市乡镇卫生院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暂行规定》,明确政府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公益性事业单位,部分区县将基层医疗机构核定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建立了体现公益性的管理体制。 二、健全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我市明确规定,原则上按照3万-10万居民或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乡镇设置l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每个村设置一所村卫生室,根据需要可设置若干社区卫生服务站。目前,全市已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覆盖,极大地方便了患者看病就医。 三、落实了财政保障措施 我市已出台的《重庆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补助暂行办法》,政府多渠道筹集资金,保证按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和其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给予足额补助,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行。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大了投入,截断了基层医院的创收牟利的行为,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四、兑现了人员绩效工资 出台了《重庆市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重庆市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明确了在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实施绩效工资。在去年底,我市在全国率先兑现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人员收入有所增加,提高了基层卫生人员积极性。 五、加强了人才队伍建设 针对基层医务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的情况,出台实施了《万名基层卫生人员技术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措施,通过这个《方案》实施,将有效地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总之,我市通过一系列综合改革措施,既确保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和其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的落实,又使基层医务人员经费得到了保障。实施绩效工资后,大多数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特别是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的收入增加,提高了广大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有效地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条件差、效益不好,留不住人的问题。通过加强上级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定点帮扶等措施,有力地促进了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的提高,为有效缓解老百姓就近就医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对缓解基层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提供了保障。 感谢您对卫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重庆市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七日 |
发布时间: | 2011-09-07 16:56: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