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字号: | 渝卫生信箱[2012]4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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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市卫生局 |
来信内容: | 医疗机构执业药师职称定位 现在大多省份执业药师在医疗机构都可直接聘任为主管药师了,请问重庆有没有这方面的政策? |
办理单位: | 市卫生局 |
办理结果: | 已电话回复来信人,执业药师是由食药监部门与人社部门共同组织的针对药品生产、流通、销售领域从事人员的考试。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须参加国家卫生部组织的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取得主管药师资格。 |
发布时间: | 2012-04-20 14:18: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