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字号: | 渝卫生信箱[2012]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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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市卫生局 |
来信内容: | 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 请问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商场服装营业是否可以办健康证,谢谢。 |
办理单位: | 市卫生局 |
办理结果: | 根据2009年6月1日实行的《食品安全法》,7月20日出台的实施条例,允许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食品行业,故可办理服务行业健康证,健康证咨询热线023-67851200 2012年3月20日14:10已电话回复上述内容,傅女生表示满意。 |
发布时间: | 2012-04-18 15:49: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