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字号: | 市长信箱[2011]9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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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市卫生局 |
来信内容: | 看病遇莫名“新规” 您好,我家住猫儿石,前两天我妈妈到猫儿石社区医院(八院)看病遇到奇怪“新规”——医生看五个病人,不管是否都需要输液,只能选一个开输液,其他的只能开药吃。有些病人经常生某种病,根据经验知道吃药根本不管用,最后还是要输液;医生说他们也很为难,这都是上面的新规定,说是为大家好,少用抗生素。但国人用抗生素又不是一天两天,那么多年积累的东西岂能一朝纠正,这样急进的方法只能使病情延误,病人痛苦时间长,加重经济负担;更糟的是因为不能随便开输液,病人又急于快点好,到私人诊所看病的人就越来越多,用药和卫生安全均让人堪忧!另外,“新规”在医保用药上也有变化,某老年病人是医保特病,长期吃着某种治心脏方面的药,现在来开却要自费了,原因是“新规”把此药归为治疗肾病类,但药品说明上明明写着专治心脏方面的病,能说得通吗?本来老年人病就多,现在又莫名多出本不应该的费用,搞得病人意见相当大!对于政策,常常是说改了就改了,又没人宣传,我们老百姓又不可能知道那么多,但只要是贴近民生的、关注老百姓的、合理的,我们都支持。但我们认为这种“新规”过于急进、极端。就此“新规”咨询:这是重庆某相关部门官员的个人行为还是国家政策?是否基于老百姓切身利益、减轻看病治病经济负担、促进身体健康的原则制定?有何相关文件可查询?!我们知道市长、书记都日理万机,所以希望看信的工作人员能将此情况如实反映,重点关注!谢谢! |
办理单位: | 市卫生局 |
办理结果: | 王菲: 您好! 收悉您所反映的看病遇莫名“新规”的相关问题。 收悉我局立即向江北区卫生局调查了解情况,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市卫生局没有制定所谓的“新规”,即医生看五个病人,不管是否都需要输液,只能选一个开输液。但为了促进科学合理用药,市卫生局、江北区卫生局均出台了相关文件,如《 重庆市卫生局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卫医[2009]69号)、《江北区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江北卫发〔2011〕372号),以规范医务人员对抗生素使用。对于王菲女士的投诉,我局已责令江北区卫生局整改,现江北区卫生局已对猫儿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警告和批评,要求其加强内部管理,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并立即纠正不当行为。 感谢您对卫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重庆市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
发布时间: | 2011-09-20 16:52: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