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字号: | 渝卫生信箱[2011]12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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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市卫生局 |
来信内容: | 赤脚医生老无所养 我从1975年在南川区木凉乡从事赤脚医生到2003年,由于我当赤脚医生的时候操劳过度,现在我年老体衰没有劳动能力望政府对我们这些老赤脚医生像代课老师一样给点养老金 |
办理单位: | 市卫生局 |
办理结果: | 邹安文女士: 您好! 您10月17日在重庆市政府系统电子公开信箱反映的《赤脚医生老无所养》的邮件(渝卫生信箱〔2011〕1278号)现已交由市卫生局农村卫生管理处办理,现就您反映和关心的问题进行沟通和回复如下: 1、赤脚医生(包括曾经从事赤脚医生职业的人,下同)为农村群众和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做出了贡献,政府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赤脚医生的历史贡献持肯定态度。 2、重庆和全国绝大多数省市一样,赤脚医生至今仍是农民身份,不存在退休并享受养老金的政策和说法,也没有参照代课老师给与赤脚医生养老金的相关规定,所以你反映的问题可能短期内无法实现。鉴于赤脚医生的历史贡献和养老的实际问题,卫生部等正在考虑制定乡村医生养老及社会保障问题的相关政策,希望您耐心等待。 3、建议您可以通过现有的重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解决最基本的养老保障问题,并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缴费提高保障水平。 如您还有疑问,可以联系我们:67705459 67706597。 重庆市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
发布时间: | 2011-11-02 11:33:21 |
监评信息: | 【评定等次】良【监评员编号】1011【评定时间】2011-11-26 21:52: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