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字号: | 渝卫生信箱[2011]8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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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市卫生局 |
来信内容: | 请问基药购进价能比中标价低吗? 各位工作人员: 你们好! 我想问一下医院等卫生单位在购进基药的时候,价格一定要按基药中标价购进吗?在医疗单位和医药公司双方协商同意的基础上,可以比中标价低吗? 期待你们的回答,谢谢! |
办理单位: | 市卫生局 |
办理结果: | 左婷女士: 您好,您通过渝卫生信箱咨询基本药物购进价能否比中标价低的邮件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市于2010年7月按照“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完成了第一轮国家307种基本药物的市级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中标药品价格平均比国家最高零售指导价下降41.5%,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采购基本药物均从招标采购平台上采购。 为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按照国家有关要求,2011年底我市启动了新一轮基本药物采购工作。利用重庆药品交易所平台,实行基本药物电子挂网交易。主要做法是采集各省市2011年以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56号)要求采取“双信封”低价中标的结果,然后按品规不分厂家计算平均价格,作为该品规的入市价;各生产厂家在低于入市价以下到药交所挂牌,对各企业的挂牌限价有5个不高于的限制,即:不高于入市价、不高于本企业在各省市的有效中标均价、不高于市场实际购销价、小规格挂牌价不高于大规格、无中标价的企业不得高于其他厂家挂牌限价的均价。在厂家挂牌价的基础上,各医疗卫生机构还可以与厂家议价,进一步降低采购价格,就是您在邮件中提到的医疗机构和企业双方协商同意的价格。目前,包括我市增补目录在内的512种基本药物正在药交所陆续挂牌中,下一步,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将全部按要求从药交所平台采购基本药物,并可以与企业议价。 如您对以上答复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卫生局药政处联系,电话:67790496。祝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
发布时间: | 2012-04-01 15:41:31 |
监评信息: | 【评定等次】差【监评员编号】1011【评定时间】2012-04-05 15:1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