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字号: | 渝卫生信箱[2011]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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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市卫生局 |
来信内容: | 非医疗机构在职人员开办个体诊所 管理员你好:请问非医疗机构在职人员是否可以开办个体诊所,有医师资格证。 |
办理单位: | 市卫生局 |
办理结果: | 我局收悉此来信后积极与来信人联系,欲了解相关情况;但1582327282为错误号码,机主表示不认识来信人,也未询问相关信息。 建议来信人留下准确的联系方式,以便我局能够与您取得联系。 重庆市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
发布时间: | 2011-08-09 15:4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