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字号: | 渝卫生信箱[2012]1330 |
---|---|
发布单位: | 市卫生局 |
来信内容: | 关于省外首次注册执业医师开具证明 市卫生局: 您好!本人于2010年在通过执业医师考试,并拿到执业医师资格证,但由于个人原因一直没有注册,现在外地医院找到工作,注册时,当地卫生局要求出具未注册证明,请问我该如何开具此证明,谢谢 |
办理单位: | 市卫生局 |
办理结果: | 电话回复来件人:全国医师执业注册联网管理系统启动后,取得医师资格时,可以向拟聘用的医疗机构上级主管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而无需提交任何未注册证明。 |
发布时间: | 2012-09-21 10:53:19 |
监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