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字号: | 渝卫生信箱[2013]3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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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市卫生局 |
来信内容: | 克扣乡村医生补助 我爸爸(龚**),是重庆市**县**镇**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从事乡村医生30多年(从第一届乡村医生开始至今),现年65岁,为农村的医药事业奉献了一生。 我查看了相关报道(2010年6月10日重庆日报,农村版),重庆市从2009年就已经有了乡村医生补助(据市财政局介绍,我市将对取得乡村医师从业资格且被聘任在村卫生室工作的乡村医生,给予公共卫生服务补助———2009年补助标准每月200元以上,2010年每月300元以上,2011年每月400元以上)。但是我爸爸至今仍未拿到一分钱和补助。 请问要怎么样才能让我爸爸拿到他应得的那分乡村医生补助? |
办理单位: | 市卫生局 |
办理结果: | 龚先生: 您好! 您在3月20日的重庆市政府系统公开信箱中提出的关于云阳县盛保镇卫生院克扣乡村医生补助的信件已获悉,现就如何才能领取相关补助给予您回复。 2012年重庆市以省级政府名义出台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村卫生室(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府发〔2012〕93号)文件,该办法对全市乡村医生的管理进行了规范。《办法》中明确了政府给予已经取得乡村医生资格并坚持在职在岗的乡村医生5种途径的补助,您在信中提到的每月400元为其中的乡村医生专项补助。同时《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一条规定各区县(自治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村卫生室(所)的绩效管理方案,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所)定期进行绩效考核,村委会参与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政府补助资金发放、人员奖惩和村卫生室(所)人员执业再注册的依据。具体的绩效考核方案可致电当地县卫生局查询。 感谢您的来信及对我们工作的监督! 市卫生局农卫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
发布时间: | 2013-03-26 11:28: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