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参加亳州市乡镇卫生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入围考生,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网上报名表及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相关证件证书(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于2011年9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4:00到亳州市卫生局五楼会议室(亳州市芍花路273号)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入围资格。不按时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附:考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一览表
亳州市卫生局 二○一一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