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健全卫生民生工程(工程类项目)
运行管理的维护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为了进一步巩固民生工程成果,充分发挥民生工程的效应,对于民生工程已建成的卫生院和卫生室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建立健全运行管理的维护制度,确保民生持久发挥效益,现就有关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民生工程已建成的单位,要成立运行管理组织,单位负责人负总责,相关科室负责人参与管理,责任到人,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内部定期考核,规划好的医疗用房布局不要随便改变用途,保持医疗环境整洁,发现医疗设施有损坏现象,要及时维护,保证医疗安全。
二、建立以乡镇卫生院为主体,以“五统一,两独立”为基本内容的一体化管理模式,即对村卫生室统一机构设置、统一人员分配、统一业务管理、统一药品采购、统一财务管理,村卫生室法律责任独立、财务核算独立。已建成的卫生室必须达到标准化和规范化。
三、民生工程新建的村卫生室所有权归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由乡镇卫生院从有资质的乡村医生中招聘从业人员,村卫生室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财政根据其所承担的公共服务适当予以补助,逐步建立县、乡、村卫生服务网络运行管理体制和日常运行经费保障机制。
四、完善社区运行机制,根据中编办等部门印发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指导意见》(中央编办发[2006]96号),将政府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列入公益性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实行“定编定岗、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岗位管理、绩效考核”的人事管理制度,实行以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为主要内容的收入分配方法。
五、通过民生工程的投入,新建了医疗用房添置了医疗设备,改善了医疗环境,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成效进一步发挥,为了确保民生工程效益持久发挥,要逐步建立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管理体系,形成高效有序的运行机制,通过管理激发职工的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能,促进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不断提高,努力推进卫生工作的新发展。
以上通知,各单位须认真贯彻落实,并将贯彻情况报县卫生局计财股。
二〇一〇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