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北三市七县卫生局,省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皖北和沿淮部分市县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皖发〔2008〕21号)和省委办公厅《关于在合肥等市县与皖北三市七县之间开展结对合作工作的通知》(皖办发〔2009〕23号)精神,落实我厅制定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皖北和沿淮部分市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意见》(卫办秘〔2009〕567号)要求,现就进一步组织做好支持皖北三市七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对加快发展皖北三市七县重要性的认识。加快皖北发展是省委省政府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医疗卫生事业是社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发展皖北三市七县医疗卫生事业对促进皖北整体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单位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好做实。
二、切实加强对支持皖北卫生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厅成立支持皖北卫生事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支持皖北卫生发展的政策措施,督促检查相关工作落实到位。厅机关相关业务处室和省直医疗卫生单位切实将支持皖北卫生发展摆在优先位置,结合部门和单位职能,制定具体工作计划,积极组织实施扶持皖北卫生发展的各项工作措施。我厅将此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定期开展督查。
三、支持皖北和沿淮市县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提高皖北地区整体医疗卫生水平。
1、加强皖北三市七县医疗救治能力建设。通过中央补助中西部地区医疗救治能力建设项目,利用中央扩大内需投资项目改善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服务功能。以三年为一个周期,支持指导三市七县县级医疗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和内涵建设,加强医护人员技术培训,提高县级医疗机构医疗救治能力建设和综合服务水平,力争2012年全部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水平。积极鼓励三市市级医疗机构提高管理水平,改善医疗服务,控制医疗费用,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积极创建三级医院。
2、加强三市七县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依托扩大内需项目和民生工程项目,加强三市七县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建设和设备配置。到2012年,要实现每个建制乡镇有1所标准化的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1所标准化的村卫生室。
3、加强中医建设,支持中药产业发展。利用中央预算内资金重点安排皖北三市七县中医院建设,强化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强中医院中药制剂室、中药房建设,实施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医院急救能力建设、农村中医特色专科建设等项目。启动“十二五”重点中医专科专病建设项目,加大对三市七县中医院建设项目支持力度。开展中药材资源调查,重点支持亳州中药产业发展,建立产学研协调机制;以省中医药临床基地建设为依托,建立道地与特色中药材种植和研发基地。
4、支持皖北三市七县卫生人力发展,提高皖北地区医疗卫生人员技术水平。组织实施卫生人才对口支援三市七县医疗机构工作,结合卫生部“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加大对皖北和沿淮市县医疗卫生机构人才支援力度。实施省直医疗卫生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对口帮扶三市七县;实施三市七县农村卫生人员培训方案,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加强妇幼保健人才培养,安排三市七县妇幼保健机构人员到省级医院及省级妇幼保健基地免费进修。对皖北三市七县开展人才招募工作予以政策倾斜,在省级招募补助经费分配时优先考虑和安排。鼓励支持皖北三市七县实施中央财政补助中西部地区免费医学教育项目,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医学本科学生。进一步加强对皖北三市七县组织开展农村在岗卫生技术人员成人大专学历教育的指导和支持力度,结合当地需要,在学员较为集中地区可设立教学点,实行“送教上门”。
四、优先安排实施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改善皖北地区卫生环境,提高三市七县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1、支持三市七县加大改水改厕工作力度。优先安排中央改厕项目,自2009年起三年内在皖北三市七县建造无害化卫生户厕10.55万座,通过改厕促进农村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优先安排中央改水项目,三年内对皖北三市七县375处已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水质卫生监测,监测水样4124份,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质量和防病效果;加强对皖北三市七县农村新建住房、城镇公共场所、集贸市场、乡镇政府所在地、农村卫生院及中小学、旅游景区(点)、公路沿线加油站等场所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以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技术指导,开展技术培训。
2、进一步加强三市七县重大疾病防控工作。优先安排艾滋病防治重大项目,在财政经费上加大支持力度,以改善防治工作条件和设施。三市七县艾滋病防治经费拟以2010年各项工作经费为基础,每年有所增加,以促进当地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开展。结核病防治方面,在原有的省财政专项、民生工程经费分配基础上,重点向皖北沿淮三市七县倾斜,增加支持力度。主要用于对接受治疗的病人疗程中的辅助检查和辅助治疗以及人力资源建设和设备的投入。相关国际支持项目优先安排在三市七县开展。
3、加快三市七县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妇幼保健和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到2011年完成三市七县235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23个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 235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鼓励指导三市七县妇幼保健机构创建等级妇幼保健院(所)。开展创建国家级和省级社区卫生服务示范中心(站)活动,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加大三市七县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经费投入,国家、省级安排的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专项经费安排向三市七县倾斜。
4、加强三市七县卫生监督工作。在实施国家《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过程中,向三市七县倾斜,积极争取改善皖北地区卫生监督机构房屋、执法车辆及执法装备等工作条件,改善执法技术手段。加强基层卫生监督网络建设,指导三市七县加强农村及社区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建设,充实基层卫生监督执法力量,提高农村乡镇和城市社区卫生监督覆盖率。
5、加强三市七县卫生应急能力建设。支持三市市级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实现三市与省卫生厅、卫生部视频互联互通,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提供信息化技术支持。支持三市疾控中心实验室建设,建立完善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形成了流感、手足口病等病毒传播的重大疫情实验室监测网络的能力。培训卫生应急队伍。在宿州市埇桥区试点应急进基层活动,强化基层应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