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评选全市卫生科技工作先进
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卫科〔2011〕116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大力实施科技兴医战略,进一步推动我市卫生科技工作全面发展,决定对卫生科技工作先进单位(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先进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1.全市卫生科技工作先进单位;
2.全市卫生科技工作先进个人;
二、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路线和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在我市“科技兴市”、“科技兴医”工作中,积极开拓进取,不断深化科技创新;“十一五”期间,在医学科研、人才引进和培养、新技术新项目引进、卫生适宜技术推广、重点学科建设、学术活动、医学科研论文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全市卫生科技工作先进单位
1.近年来获得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
2.新技术新项目引进效益明显;
3.人才引进培养取得较好的成绩;
4.重点学科建设有较好的成效;
5.积极组织撰写论文、参与(举办)学术活动。
必须同时具备以上5项条件。
(二)全市卫生科技工作先进个人
1.科研项目(含立项、通过鉴定和获奖)的负责人,所获奖必须是市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
2.新技术引进、适宜技术推广项目负责人;
3.省市县三级重点(特色)学科项目负责人;
4.有医学论文在国家级正式期刊(不含增刊)发表。
必须同时具备以上第4项和第1、2、3、项中的二项条件。
三、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实施
1.认真组织评选推荐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条件开展评选推荐工作,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确保推荐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质量。表彰名额未作具体分配,由各单位对照条件组织初评后推荐申报,市卫生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市卫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2.评选推荐材料报送。推荐申报先进集体需填写《阜阳市卫生科技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一式两份,推荐申报先进个人需填写《阜阳市卫生科技工作先进工作者申报表》一式两份;“主要事迹”栏先进单位的字数不少于1500字,先进个人的字数不少于800字。推荐申报材料于
3.不予评选推荐情况。“十一五”期间,单位(个人)因违法违纪或医德医风等问题而受处理惩戒的,或造成不利后果和不良影响的,不能参与本次评选推荐。
4.经审批的获奖单位和个人,在全市卫生科技工作大会上给予表彰和奖励。
附件:1、阜阳市卫生科技先进单位申报表
2、阜阳市卫生科技先进个人申报表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日
附件一:
阜阳市卫生系统科技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单位名称 | 单位级别 | ||||||
单位地址 | 负责人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邮 编 | |||||
主 要 先 进 事 迹 ︵ 十 一 五 期 间 ︶ | |||||||
单 位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市、区)卫生局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专 家 组 评 选 意 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市卫 生局 审批 意见 | 年 月 日 | ||||||
备注:附各种条件的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二:
阜阳市卫生系统科技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参加工 作年月 | 政 治 面 貌 | 学 历 学 位 | |||||
工作单位、科室 | 职务、职称 | ||||||
从事科学研究 工作时间 | 电话 | ||||||
何年月由何单位授予何种奖励或称号 | |||||||
主 要 先 进 事 迹 ︵ 十一 五 期间 ︶ | |||||||
单 位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市区)卫生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专 家 组 评 选 意 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市卫 生局 审批意见 | 年 月 日 | ||||||
备注:附个人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在国家级期刊论文复印件(必须带封面)、能证明引进吸收消化创新的新技术、新方法在临床应用产生的重大社会、经济效益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