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卫〔2012〕100号
关于印发《巢湖市卫生系统开展“效能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巢湖市卫生系统开展“效能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巢湖市卫生系统开展“效能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全市医疗卫生系统效能建设,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市委办《关于开展效能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巢湖市机关效能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组《关于印发<巢湖市效能建设年活动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根据卫生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省、市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巢湖“加速崛起、挺进百强”的发展目标,强力推进“效能革命”。全市医药卫生系统干部职工要深刻认识加强效能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医药卫生各项工作任务,坚持以效能建设为核心,以提高执行力为总要求,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制度建设为保障,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优化服务环境,促进全市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着眼于“建一流队伍,育一流人才,强一流效能,创一流业绩”,努力在改进行业作风、服务水平、办事效率和发展环境等方面取得实效,全面促进卫生系统职能转变、思想转变,建立权责明晰、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运行机制,科学、民主、权责统一的决策机制,及时、准确的卫生信息公开机制,彻底解决“作风不正”、“能力不强”、“效率不高”、“执行不力”等问题,使各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为民服务、依法行政的观念进一步增强,日常工作效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卫生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三、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市卫生局成立由局长夏正和为组长,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工会、办公室、人事科和医政科负责人为成员的卫生系统效能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本单位的效能建设。
四、活动范围
市卫生局机关、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五、活动步骤
(一)宣传教育
1.开展专题教育。深化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活动,继续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学习先进事迹。各单位要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效能建设有关文件及卫生系统开展效能建设实施方案,使每名职工了解此项活动开展的目的、方法和步骤。
时间安排:3月~12月
2.开展宣传报道。各单位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效能建设年”活动,开辟宣传橱窗,宣传效能建设的有关要求和做法。
时间安排:3月~12月
(二)加强制度建设
3.公开承诺制。各单位要紧扣服务“四大战略”主题,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立足提速、提效,建设高效率、规范化的服务型机关,郑重地向社会作出具体的服务事项、工作作风、办事效率等项承诺。
时间安排:4月20日前
4.深入开展“查摆找补创”活动。各单位要针对各自岗位职责,采取查细节、摆问题、找原因、补措施、创实效,通过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原因、找差距,明确补救措施。
时间安排:4月20日前
5.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全面推行和完善岗位责任制、绩效考核制、AB岗工作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首问责任制、医疗差错责任追究制、一次性告知制、涉企检查报批制等制度,优化服务措施,提高服务质量。
时间安排:5月20日前
6.强化制度落实。加强对各单位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开展明查暗访,严惩制度不落实,落实不到位的人和事,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时间安排:3月~12月
7.深化政务公开。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形式和方法。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及时更新政务公开内容。
时间安排:3月~12月
8.提升“窗口”功能。实行集中审批办理制度。市政府要求进入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收费,全部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在中心设立固定窗口,行政审批科全部整建制进驻中心,设立首席代表并实行首席代表负责制,统一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实行一个窗口办理、一个窗口收费、承诺时限办结的“一站式”服务。对依法需由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审批的事项,启动并联办理程序,实行“一家受理、联合勘察、同步审批、限时办结”。
时间安排:3月~12月
9.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对在我市投资规模较大(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事项及其他服务事项,根据《关于转发<市纪委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政府服务促进招商项目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巢办发〔2011〕15号)文件要求,提供全方位“保姆式”服务。
10.规范行政服务行为。在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倡导微笑服务、礼貌服务、文明服务;对病人实行细心服务,对慢性病患者逐步实行上门服务和家庭式服务。
时间安排:3月~12月
(三)加强投诉受理,严格责任追究
11.畅通投诉渠道。建立卫生系统效能建设投诉中心,开通投诉电话,设立投诉信箱。
时间安排:3月底前
12.加大快查快结力度。对投放举报要按照有关规定快查快结,切实做到有诉必受、有受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究。
时间安排:3月~12月
13.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实行效能建设“四责”:单位主职负全责,谁的岗位谁负责,倡导一岗双责,出现问题必问责。对明查暗访、群众投诉及通过其他途径发现并经查实的问题,对照《巢湖市机关效能追究办法(试行)》(详见附件3),严格责任追究。
(四)加强监督检查,促进效能建设。
14.建立健全效能建设平台。现实效能建设全覆盖,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
时间安排:3月底前。
15.加强监督检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部署工作,对单位工作作风、行风、民生工程、招商引资等工作实行全面监督检查。
时间安排:3月~12月
16.强化明查暗访。围绕突出问题,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市卫生局将组织督查暗访组,对各单位进行不定期、经常性的督查暗访,并对督查暗访情况予以通报。严查服务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吃拿卡要等问题,切实找准并解决“事难办”和作风行风方面存在的“慵、散、懒”的现象,严查撤离职守或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炒股、玩电脑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项,严查工作日中午饮酒的现象。
17.组织开展评比活动。表彰一批效能建设工作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作为其他评先评优的重要条件。
时间安排:12月20日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单位效能建设年活动在卫生局的领导下,由市卫生局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二)不断创新,狠抓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单位要立足自身实际,着眼大局,从基础抓起,逐步推进。要突出重点,认真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创新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方式、途径,丰富活动的载体、内容,在改进措施上下功夫,在工作实效上求突破,不搞形式主义,不摆花架子,着力解决在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机关效能年带来的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强化监督,务求实效。卫生局成立市卫生系统效能督导小组(详见附2),加强对各医疗卫生单位效能建设年活动的指导、检查、监督,对不认真组织开展效能建设年活动的,以及存在决策不当、政令不畅、作风不实、效率不高、效能不佳、服务不优、行为不端等突出问题的,要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单位要及时上报活动方案、动态信息、专职工作人员名单、联系方式以及查摆出的问题、整改方案和活动总结。
监督举报电话:2624315
监督举报邮箱:chswsjxnb@163。com
附件:1. 市卫生系统效能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
2. 市卫生系统效能建设年督导组
3. 巢湖市机关效能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附件:1
巢湖市卫生系统效能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夏正和
副组长:盛院生 黄长江 钱 进
仇桂月 程向前 孙大毛
成 员:叶玉珍 刘晓荣 徐济贵 蔡广玲 张 莹
刘 军 黄 华 赵 峰 倪志刚 宋玉华
董 毅 舒炎天 沙建军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刘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巢湖市卫生系统效能建设督导组
第一组 组 长:盛院生
成 员:程向前 陈永正
督导单位:市卫生监督所、市血防站、夏阁镇中心卫生院、烔炀镇中心卫生院、黄麓镇中心卫生院、中垾镇卫生院、中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第二组 组 长:黄长江
成 员:刘晓荣 蔡广玲
督导单位:市妇保所、市疾控中心、市120急救中心、银屏镇中心卫生院、槐林镇中心卫生院、坝镇填卫生院、散兵镇卫生院
第三组 组 长:钱 进
成 员:叶玉珍 张 莹
督导单位:市合管中心、栏杆集镇卫生院、苏湾镇中心卫生院、柘皋镇中心卫生院、庙岗乡卫生院
第四组 组 长:仇桂月
成 员:李存榜 王凯庭
督导单位:市卫生学校、凤凰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卧牛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亚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督查组 组 长:孙大毛
成 员:刘 军 黄 华 鲁 静 市卫生系统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