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镇卫生院药品零差率销售成效统计表的通知
各镇卫生院:
为掌握镇卫生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的门诊、住院费用情况,请将附表填好后于2010年2月19日前报局医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7326048
庐江县卫生局
2010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