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市卫生局通知,各单位请于2011年7月23日前将今年报名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人员的《报名表》和申报材料报县卫生局初审;往年考试合格且在有效期的申报人员也同时申报。逾期将不予受理。具体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
附件1申报评审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须提交材料.doc
附件2.安徽卫生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表.doc
附件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doc
附件4.危重手术病历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