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卫办[2010]97号
关于对全县医疗卫生单位进行目标管理
综合考评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全面落实今年各项卫生工作任务,经会议研究决定,2010年继续在全县医疗卫生单位实施百分制及千分制目标管理综合考评制度,具体标准参照《2009年度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及乡镇卫生院目标管理综合考评标准》(金卫办[2009]71、72号文件),希望各单位认真对照标准,搞好自查自评,抓紧补差补缺。县卫生局将在12月下旬组织人员对全县卫生单位进行综合考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金 寨 县 卫 生 局
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