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卫办[2009]92号
关于印发《金寨县卫生局争创全省创建文明县城工作先进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县直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金寨县卫生局争创全省创建文明县城工作先进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切实认真抓好落实。各单位从2009年9月开始,对本辖区(单位)的文明创建工作认真梳理,补缺补差,限期整改,努力完成卫生系统创建工作任务。
金寨县卫生局
二○○九年九月十日
主题词:争创全省创建文明县城工作先进县 实施方案 通知
报:县委、县政府、县文明委员会
金寨县卫生局办公室 2009年9月10日印发
(共印20份)
金寨县卫生局争创全省创建文明县城
工作先进县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全县文明程度和公民卫生环境、保障食品卫生安全,完成我县文明县城创建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县精神文明委员会建设指导委员会安排,认真落实金文明委[2009]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卫生局成立创建文明县城工作卫生领导小组,舒成科同志任组长,潘涛、袁兴启任副组长、安朝玉、胡居杰、孙大国、吴杰、彭大元、周晓梅、叶长田、江煜、涂有运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叶长田兼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任务落实工作。
二、任务分解
根据县文明委部署的工作任务,对局机关股室及县直医疗卫生单位进行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单位,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卫生监督所配合县执法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对早点、“红棚子”夜市摊点的专项治理,认真做好卫生许可证换发工作。具体负责卫生监督股、卫生监督所。
2、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联合文化局、科技局、教育局积极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具体负责业务股。
3、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及医疗机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医疗机构日常消毒、灭菌及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做好医疗废弃物消毒、销毁处理。具体负责业务股、卫生监督所,各医疗卫生单位。
4、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尤其是商店、宾馆、饭店卫生执法力度,经常性开展卫生大检查。具体负责卫生监督所。
5、加强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和文明创建、制定文明创建规范和标准,指导医疗机构开展“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具体负责业务股、办公室,各医疗卫生单位。
6、加强局机关及县直卫生单位文明创建宣传工作,营造文明创建氛围。提高文明创建品牌,树立“文明卫生行业”。具体负责办公室,各医疗卫生单位。
7、加强局机关及县直卫生单位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办公区域整洁美观,居住室卫生状况良好。建筑物无破损,有专人负责清扫保洁。单位居住户实行“门前三包”制度,无乱堆杂物,乱倒垃圾,乱排污水现象。具体负责办公室、各医疗卫生单位。
三、几点要求
(一)落实领导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文明县城创建工作,成立相应机构,确定专人负责,根据任务分解情况,按倒计时办法,狠抓落实,完成进度计划,明确责任人,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做到每项工作有人把关,具体工作有人抓。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要将文明县城创建工作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健康促进年活动,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百分制考评有机地结合起来。卫生局将制定医疗机构创建规范和标准,指导医疗机构“文明行业”创建。各单位要积极与相关部门配合,统一行动,服从安排,形成合力。做到团结协作、整体联动。
(三)严格督查考评。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高标准完成创建全省文明县城的各项工作任务。除县文明委开展定期督查外,县卫生局将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同时,将医疗卫生单位文明创建工作纳入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百分制综合考评,严格奖惩。对不能完成任务的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对因工作不力影响到工作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