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卫计[2011]39号
关于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站)
收支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为加快推进全县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实现乡镇两级考核制度,规范村卫生室(站)管理体制,根据《金寨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现就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站)收支情况的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通过调查,全面了解村级卫生室(站)医改后运行状况,加强对村卫生室(站)医疗质量、公共卫生服务及新农合门诊统筹的监督与管理,全面推进药品零差率工作有序进行。
二、调查内容
了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村卫生室(站)收支情况及医疗服务情况和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
三、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采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所辖区村卫生室(站)自行调查方法进行,县卫生局将重点对古碑、双河、油坊店、斑竹园、白塔畈、铁冲六所卫生院开展分配制度改革试点卫生院村卫生室(站)实地调查。
四、调查时间
各村卫生室(站)要在6月10日开展调查,6月18日前全面完成调查任务,并于6月20日前以乡镇为单位完成汇总、并报县卫生局计财股,须同时报送调查表和汇总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以及村卫生室(站)人员花名册。
五、工作要求
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本次调查高度重视,要亲自安排,亲自布置,并明确专人深入到村室逐村室(站)填报。要坚持实事求是,认真细致,真实准确地填写调查表格,不得夸大和缩小收支,填写的数据必须有真实的原始资料。乡镇卫生院要对所辖村卫生室(站)填写的表格进行审核,上报的表格须有卫生室(站)长和卫生院院长的签名,以确保数字的真实性。对调查表失真的,将按照绩效考核有关规定予以惩处。
附: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站)收支调查表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站)收支调查汇总表
金 寨 县 卫 生 局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