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卫疾妇〔2012〕70号
关于开展201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第三季度督导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推动全县2012年度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实施,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按质按量完成,保障城乡居民获得最基本、最有效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金寨县201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和《金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全县实施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第三季度进行督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内容
2012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进度、完成质量、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
二、督导时间
2012年11月下旬,具体时间由各组组长决定。
三、督导方法
1、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查看、抽查核实、入户调查问卷等方式进行,了解群众知晓率、满意度。
四、督导组人员
第一组
组长:吴 杰
成员:王 正 吕群群 肖冬梅 吴述梅
黄守伦 李传娣 徐小芳
督导单位:桃岭、双河、南溪、汤家汇、关庙、斑竹园、果子园、吴家店、古碑、花石、槐树湾乡(镇)卫生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
车辆安排:县疾控中心、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车辆各一辆。
第二组
组长:祝尊坤
成员:俞 亮 赵征服 陈祖阳 李香桐
邬平平 刘月华 蒋淮梅
督导单位:天堂寨、长岭、燕子河、青山、张冲、油坊店、麻埠、白塔畈、梅山镇、全军、铁冲乡(镇)卫生院,梅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妇幼保健院
车辆安排:县妇幼保健院、县疾控中心车辆各一辆。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认真做好各项检查的准备工作,积极配合督导组检查。
2、督导组要严格按《规范》中规定的标准、内容、流程对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督导,指出存在的问题,有效提高综合服务能力。
金 寨 县 卫 生 局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