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人事局,市区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事局同意,现将省卫生厅、省人事厅《关于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卫人秘[2008]93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2009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继续使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08年12月17日至2009年1月7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在网上采集照片,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照片要求详见(卫人秘[2008]932号),考点不接收纸质照片,对照片不清晰的不予确认。
网上报名为预报名,考生必须经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后才能完成报名工作,否则报名无效。各单位要加强审核与指导,认真审查考生报名资格与报考信息,要求考生本人必须签字,无本人签字的一律不予确认。
二、按照《护士条例》,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括2009年在校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009年普通全日制护理、助产专业毕业生的报名工作,根据属地原则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
报名参加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类别考试[护理学初级(士)除外]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08年12月31日。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剩余科目考试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
三、各县(市)、区及市区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和确认工作;市区无单位挂靠的零散报考人员到指定报名点市医学情报研究所(市孝肃路168号老地委大院5号楼4楼)进行资格初审和确认。市考点办公室资格审查及确认时间为2008年12月22日到2009年1月10日,地点设在市医学情报研究所,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网站:中国卫生人才网 http://www.med126.com/rencai/
考点网站:安庆卫生网 www.aqws。net。cn
考点信箱:aqkdb@126。com
联系电话:市卫生局人事科 5347205(传真)
市医学情报研究所 5517242(传真) 5573445
附件:
1、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卫人秘[2008]932号)
2、省教育厅、省卫生厅《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教秘[2002]558号)
3、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中等医学教育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科秘[2003]122号)
二○○八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