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市区各医疗卫生单位,安庆医专:
2009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已经公布,请各位合格考生按下列要求申请办理《资格证书》,将相关材料递交本单位,按考生属地管理原则逐级上报,各报名点于10月30日前报至市考点办公室,逾期不予办理。
考试合格人员办理《资格证书》,需提供以下材料:
1、通过安庆卫生网(www.aqws。net。cn)下载并打印《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16开)1份。
2、准备2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其中1张贴在《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上;另1张照片背面用铅笔注明单位、姓名,照片背面上方1/5部分张贴于《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右上角。
3、按规定收取工本费。
报考“护理学(士)”专业的合格人员,在申请办理《资格证书》的同时,可以凭成绩单或《资格证书》通过所在执业单位按相关规定及程序申请办理《护士执业证书》(即上岗证)。
相关链接:关于2009年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卫医秘[2009]400号)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安徽考区安庆考点办公室
200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