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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报安庆市卫生系统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其培养对象评选结果及开展培养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安庆卫生网 更新:2013/7/2 字体: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区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根据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安庆市卫生系统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全市卫生系统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各地、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我局委托省卫生厅组织省级专家进行了评议,经征询各有关单位意见和公示,并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认定了我市卫生系统学术和技术带头人27名、培养对象56名(人员名单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市卫生系统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管理工作 我市卫生系统 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实行动态管理,管理期限为3年(自被批准的次月起算),由市卫生局统一管理,所在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每年须以书面形式向市卫生局述职一次,其所在单位每年须向市卫生局书面报告落实培养措施及学术技术带头人考核等方面的情况,市卫生局视情况对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其所在单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期中考核。3年期满后由市卫生局进行全面考核,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符合选拔条件的继续列入管理;对新涌现的政治素质好、业绩显著、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及时选拔到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队伍,列入管理范围。其管理工作详见《安庆市卫生系统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管理办法(试行)》(另行下文)。二、关于市卫生系统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培养工作
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培养工作由市卫生局按照“重点培养、定期考核、动态管理、择优汰劣”的原则,依据《安庆市卫生系统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选拔管理办法(试行)》(宜卫人[2007]126号)进行统一管理,所在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市卫生系统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培养周期为3年(自被批准的次月起算),自2010年开始,2013年结业。
培养对象要根据单位学科建设和本人特点确定发展方向与目标,在导师的指导下,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周期培养计划,(《培养计划书》见附件2),经导师和所在单位审核后一式三份报我局人事科备案,并作为年度和周期考核的依据。三、关于经费支持各地、各单位要增加对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其培养对象培养管理工作的资金投入,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其培养对象培养管理工作。市卫生局将积极争取市财政专项经费,对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给予一定资助;各单位应拨付专项经费,重点支持其进行研究开发、成果转化、技术创新工作;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其培养对象津贴制度,原则上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每人每月不少于200元,培养对象每人每月不少于100元。选拔、培养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是一项着眼于未来的重要工作,是构建我市卫生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群体的重要举措,也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改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其培养对象的工作条件,充分发挥带头人在本学科、本单位的骨干带头作用,为培养对象迅速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附件:1、安庆市卫生系统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其培养对象人员名单。2、安庆市卫生系统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书

安庆市卫生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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