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2010年度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已经发放,考试合格人员办理《资格证书》,需提供以下材料:
1、通过桐城市卫生局网站下载并打印《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16开)1份。(此表必须16K打印)
2、准备2张1寸免冠彩色
照片,其中1张贴在《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上;另1张照片背面用
铅笔注明单位、姓名,照片背面上方1∕5部分张贴于《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右上角。
3、按规定收取工本费(10元/人)。
合格考生将以上材料及证书工本费均交原报名单位,截止时间2010年11月26日。各单位收集后报送市卫生局人事科。
报考护理学(士)专业的合格人员,在取得《资格证书》的同时,可以凭成绩单或《资格证书》通过所在执业单位按相关规定及程序申请办理《护士执业证书》(即上岗证)。
桐城市卫生局
2010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