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安庆市卫生局关于开展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项目专项督查的通知
全市各基层卫生单位,市疾控中心、保健院:
现将安庆市卫生局卫基妇〔2011〕3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迎检工作。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关于开展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督查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