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卫字[2011]62号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加快农村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卫农秘[2011]40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
在2011年年底前,全面完成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管理信息系统的硬件配置、软件开发工作,建成农村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农村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50%。
在2012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县级综合卫生管理平台的建设工作,满足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公共卫生、基本药物、在线培训等业务管理需要,基本实现与新农合、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卫生监督等其他已建或在建系统间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二、建设原则
(一)统一原则。全市的农村卫生信息化建设由市卫生局统一规划设计并组织实施,数据统一保存在市农村卫生信息化中心机房,市、镇、村信息系统实现整体运行,资源共享。
(二)分步原则。全市的农村卫生信息化建设实行分步实施原则,在2011年底前完成硬件及农村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子系统建设任务,到2012年底前完成县级综合卫生管理平台建设任务。
(三)节约原则。充分利用现有的新农合信息系统机房与网络,避免重复投资、造成资源浪费,节约开发成本。
(四)高效原则。借助此次农村卫生信息化建设项目,超前谋划设计,为我市的县级综合卫生管理平台做好基础工作。对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的网络进行升级改造,提高运行效率。
三、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7月底前)。成立桐城市卫生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确定相关责任人,选择系统承建商及电信服务商。
(二)实施阶段(8月底前)。
1、完成系统硬件的招标采购工作;
2、完成健康档案管理子系统的开发建设工作;
3、完成对新农合中心机房的升级改造工作;
4、召开相关医疗机构负责人会议,统一思想,布置相关工作;
5、完成相关软件(如新农合、医院HIS系统)的改造工作;
6、完成相关单位的网络升级改造工作。
(三)调试阶段(9月底前)。
1、完成硬件下发工作;
2、完成镇、村医疗机构HIS的对接调试工作;
3、完成初期数据采集工作;
4、收集各单位对系统的意见和建议,并实行升级改造。
(四)运行阶段(10-12月)。完成居民电子健康档案50%的建档任务,及时解决运行出现的各种问题。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注重实效。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是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水平和管理效率的重要举措,也是建设县级综合卫生管理平台的重要环节。各单位要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卫生局保持高度统一,确保信息化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加强领导,权责统一。各单位要相应成立农村卫生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各单位负责人为项目实施的第一责任人,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实施,并实行责任追究制。
(三)加大投入,筹措并举。此次农村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省财政已下拨了专项经费,卫生局也将积极争取市政府配套资金,为信息化工作做好资金保障。各单位也要积极筹措资金,借助此次机会,完成本单位的信息化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