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宜爱卫〔2011〕17号文转发给你们,请对照附件要求,能达上创建标准的单位,可填写 《安庆市卫生先进单位申报表 》于9月30日前送至市爱卫办进行创建申报工作。
桐城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关于开展市级卫生镇、村(社区)和卫生先进单位申报活动的通知.doc
附件.doc